实名举报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法官王友的严重错误
武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
我叫刘千忠,男,今年七十六岁(附件1),是被告人刘圣华父亲,家住仙桃市第二水厂宿舍。
刘圣华,男,1978年4月15日出身,大专文化,担任武汉久道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附件2)、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担任湖北仙桃酒业经营部总经理(附件3)。被冤枉以合同诈骗罪及伪造公文罪判刑十四年,上诉后被撤销伪造公文罪,改刑期为十三年七个月。现羁押在湖北省汉阳监狱。
我特向你们实名举报: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法官王友,他亲手故意制造了刘圣华冤假错案。
一、故意拖延时间,授意做成两罪
在一审阶段,刘圣华案按法定审限时间快要到了,我带着案件材料去找武汉市中院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他们接待了我,将我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查阅,又在电脑上将刘圣华案调阅后,跟我写了一个对东湖开发区法院信函(附件4),要我拿着信函去找区法院,我到区法院后,王友法官与书记员焦质成接待了我,还有刘圣华妈陈菊美也参加了,当时我用手机对王友法官的讲话进行了录音(附件5),王友在录音中说:他说案子审限时间快到了,我也很急,是公安局不配合,要我找公安局摧案,根据王友的答复意见,我去找武汉市经警支队三大队,他们说不知道,要我去找高新区检察院,我到高新区检察院,他们说不知道,要我找高新区法院,就这样推来推去踢皮球。
可是案件审限时间到了,王友通知律师说:刘圣华案件报中院批准延期三个月,我们感到非常奇怪,《刑事诉讼》第二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附件6),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批准延期有以下四条: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刘圣华案件没有一条适用此条款,王友身为法官很清楚,这个案件涉及仙桃,交通十分方便,单位只有一个公司,涉及的人员不多,案件并不复杂,就是欠债还钱四个字,再说通过两次开庭,案件已调查清楚了,也是欠债还钱四个字,不应该延期,违法延期三个月,使刘圣华案件快要结案的时侯发生了急剧变化。
后来,高新区法院知情人讲:一是春节快到,法官要过春节没有时间办案了,二是将这个定了两罪的假案需要时间捏造判决书。因此王友在案件延期三个月就是在起草枉法裁判文书。
高新区检察院起诉后(附件7),我就将王风的老公冯光东污告刘圣华的材料(附件8),夏洪涛毁灭证据制造假案的材料(附件9),一起寄给了高新区法院,王友和刘千忠对活录音中讲到:寄的材料都收到了,他明知这是冤案,就是不公正办案。这哪有人民法官的形象。
他对两次开庭已审理清楚案件一字不提,就是在侦查阶段六本案卷中专门抄写对刘圣华不利部分进行定罪。把借钱还债的四字案,被王友弄了二年结果办成了一件确有错误的案件。
二、合同弄清楚了,王友又不采信
法官王友在第一次开庭庭审上大讲刘圣华案查合同的去向重要性,从王友与刘千忠对话录音中也讲到:我们要检察院、公安局查清楚合同的去向,这是对刘圣华负责的,因为合同丢失这是本案定性的关键问题。他还说如果没有合同,那性质更严重,可能要定诈骗定罪,如果合同查清楚了,那可能就是个借款了。
从第二次庭审公诉人举证胡俊材料(附件10)上讲的很清楚,刘圣华与融园公司双方签字的合同原件给了何万里董事长的秘书杜芳,杜芳说她已经按照武汉市公安局通知寄给了调查此案的夏洪涛警官,并且是通过圆通快递公司邮寄的。法官王友在第一次开庭上讲:现在卷宗中没有这个双方签字的工程20个亿的总承包协议原件,只有一个空白复印件。夏洪涛深知刘圣华与融园公司的合同是关系到本案是刑事与民事的重要证据。夏洪涛又看到王风把刘圣华给的原始合同没拿出来,提供的一个复印件,于是就把融园公司寄给公安机关的重要证据藏起来,炮制了刘圣华合同诈骗的阴谋,并上网追逃(附件11)。这均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手段。
后来检察院已查出了合同的去向,是被夏洪涛把合同藏起来了,毁灭了证据。第二次开庭胡俊证词对合同去向讲的也很清楚了,然而王友又闭口不提合同了。
三、判决书采信的是案卷中大量非法证据
首先说王凤提供非法证据假房产证(附件12),为什么说王凤提供的假房产证是非法证据?
1、王凤是骗刘圣华获取的假房产证,当时他老公不知道王凤借给刘圣华500万元之事,案卷中有冯光东证词证明。
2、抵押是在借款之后要的抵押且不成抵押的比例,也违反了担保法的明文规定。(附件13)。
3、从案卷证据借条(附件14),刘圣华是拿何李路新生里28号房产作抵押,从来没有说拿房产证作抵押。
4、这个房子在仙桃城乡结合部值不了三拾万元钱,不可能抵押500万元。
这份枉法判决是王友花三个月时间起草的(附件15),采信的是案卷中大量非法证据(附件16)。
判决书上讲被告人刘圣华均有高额负债,其不具备偿还能力,中国名酒收藏网证明刘圣华父親刘千忠有偿还债务的能力(附件17)。
判决书上讲保证金退后,为什么不还款给王凤。刘圣华在法庭上陈述的是,由于退款分十多次退给的,一次没有500万元不方便还给王凤,只好把王凤钱暂时欠着,双方约定每月支付利息十万元,且有帐可查(附件18)。王友与刘千忠对话录音中讲到,不管怎么说,欠王凤的钱总是要还的。我跟他说,刑事案件称退赃,民事案件称还款。欠王凤的钱走刑事案一分不给,正常走民事不少一分。通过这段对话可见王友是在利用刑事手段跟王凤逼债。王友的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和最高法规定不得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案件的通知。
判决称讲刘圣华有逃逸行为。刘圣华在法庭上陈述是,我爸要我外出谋事,所有的往来负债由我爸卖收藏酒还清债务。法庭上辨护律师举证的我跟刘圣华的代还款协议书一字不提呢(附件19)?
为什么刘圣华在法庭上的陈述,他与王凤是债权债务关系,不是合同诈骗。这些客观事实,但一字不提,判决书不讲理,属故意乱判。支持歪风邪气,弘扬高利贷,惩罚融资难,融资贵,特别是正在履行每月10万元的利息期间,遭到公安机关插手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并用刑事手段打击,国法不容。
四、迫害一个有爱心民营企业家
刘圣华是一个有爱心的民营企业家,他成立了一个刘千忠助学基金会,从2012年开始,三年为基金出资10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附件20),2014年给省慈善总会捐款23万多元(附件21)为此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仙桃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由于刘圣华以我的名义出资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因此,我被湖北省评为十大爱心人士(附件22)。
中国改革杂社湖北记者站记者杨仁贵(附件23)用一月时间通过跟踪调查,写出了(关于民营企业家刘圣华免案的调查报告)(附件24)
刘圣华暂时没有还王凤的借款,是因为融园公司违约,退款分十多次,没法还王凤的借款,只好先还其小户借款。刘圣华借王凤的款,有合同,有借条,符合合同履行方式,每月还付利息,没有造成对王凤的任何经济损失,没有超出普通民事合同纠纷的范畴。
王友仅凭王风编来的非法证据假房产证大做文章,将刘圣华认定为合同诈骗,动用刑事强制手段,介入正常的民事活动,大肆支持弘扬剥削阶级的高利贷制度。侵害了平等、自愿、公平、自治的市场交易秩序,进而对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根据法发【2016】24号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第十条第(二)项规定,请求对王友给予纪律处分。王友与冯光东迖成交易,混淆刑民界限,将经济纠纷当着诈骗犯罪处理,滥用职权,徇私狂法,迫害刘圣华,将一个有爱心民营企业家迫害成合同诈骗犯。这哪有法律概念!
举报人:刘千忠(附件25)
2019年3月28日
信函附件目录
1、刘千忠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武汉市中院介诏信
5、法官王友讲话录音(1—4)
6、《刑事诉讼法》(1—3)
7、东湖高新区检察院起诉书(1—3)
8、举报冯光东的材料(1—3)
9、举报夏洪涛的材料(1—4)
10、胡俊的证明材料(1—7)
11、武汉市公安局网上追逃载图
12、王风提供非法证据假房产证(1—2)
13、刘飞、唐运军、王岗证词(1—6)
14、王风提供的刘圣华写的借条
15、东湖高新区法院判决书(1—11)
16、非法证据目录(1—3)
17、刘千忠资产证明材料(1—8)
18、公司往来帐本(1—6)
19、刘千忠与债权人签的代还款协议
20、刘千忠助学基金受助学生信息表(1—4)
21、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1—2)
22、十大爱心企业人士情暖楚天学子心
23、记者身份信息
24、关于民营企业家刘圣华冤案的调查报告(1—5)
25、刘千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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